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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孩、二孩生育登记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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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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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项名称:生育登记服务

  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做好生育登记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内蒙古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申请条件:夫妻生育第一个或第二个子女的,实行生育登记。

  夫妻应当在生育前进行登记;生育前未登记的,可在生育后及时补登。生育登记的内容一般包括夫妻双方的婚姻信息、居住信息和现子女信息等。

  办理材料:登记时,夫妻双方需提供身份证或户口本、结婚证等有效证件。

  办理流程:夫妻可在一方户籍地、现居住地的苏木乡镇(街道)卫生计生机构办理生育登记。无法亲自办理生育登记的,可委托嘎查村(居)卫生计生工作人员代为办理。

  办理地点:旗县区卫生计生部门负责本区域生育登记服务的组织领导工作。 苏木乡镇(街道)卫生计生机构具体办理生育登记服务工作。 嘎查村(居)民委员会卫生计生工作人员协助做好相关工作。

  办理时间:周一到周五。

  联系电话:

  临河区人口计生局0478-8316079;

  乌拉特前旗卫生计生局0478-3212961;

  乌拉特中旗卫生计生局0478-5911977;

  乌拉特后旗卫生计生局0478-4666660;

  杭锦后旗卫生计生局0478-6650716;

  五原县卫生计生局0478-5222332;

  磴口县卫生计生局0478-2602010。

  收费情况:无收费。 

  

  

  

  

  

  

  

  

  

  

  

  

  

  

来源:市卫计委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