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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关系当事人弄虚作假骗取收养登记的或为收养关系当事人出具虚假证明材料的应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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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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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收养关系当事人弄虚作假骗取收养登记的,收养关系无效,由收养登记机关撤销登记,收缴收养登记证。 

  2、为收养关系当事人出具证明材料的组织,应当如实出具有关证明材料。出具虚假证明材料的,由收养登记机关没收虚假证明材料,并建议有关组织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批评教育,或者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纪律处分。 

来源:巴彦淖尔政府网     编辑:杨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