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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内蒙古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及我市《巴彦淖尔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的具体要求,由我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制完成本报告。本报告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511日至20151231日。本报告全文在“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并报送巴彦淖尔市档案馆、巴彦淖尔市图书馆,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巴彦淖尔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巴彦淖尔市临河西区党政综合办公大楼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邮编:015000 

  电话:8655545 

  电子邮箱:fzbzjc@126.com 

  一、概述 

  2015年,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 “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为指引。进一步加强《条例》各项内容贯彻实施,紧紧围绕《2015年全区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要点》,加强载体建设。在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服务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服务社会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政务公开的组织领导、工作机制。 

  巴彦淖尔市政务公开工作由巴彦淖尔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委常委、政府常务副市长担任,市政府秘书长,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担任副组长,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日常工作由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成立有“政务公开与行政执法监督处”,负责全市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监督等日常工作。 

  (二)电子政务建设和应用取得新进展 

  2015年,市政府继续加强政府网站的建设和管理,对政府网站进行新一轮改版升级,全市电子政务外网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截至2015年底,市直单位接入外网共121个,其中,光纤直联的市直单位76个,VPN接入单位45个,接入终端数4300台。旗县区接入单位490个,接入率70%。电子政务外网接入终端4300台,网络应用进一步扩大,形成了上联自治区,横联市四大班子、121个市直部门、下联7个旗县区、48个乡镇(苏木)的安全、稳定的网络体系。市电子政务专网应用不断扩大。截至2015年底,已接入自治区政府公文交换、信息报送、会议、督查系统、应急管理等14个点,通过专网收发内部文件545件,报送信息936条。 

  2015年,我市电子政务外网应用良好,信息资源进一步整合,信访信息系统、卫生信息系统、综合治税、发改委物价、重大项目在线联审系统、司法机关业务系统等先后部署应用。全市电子政务外网已经承载市到各部门的电子政务纵向业务28项,充分整合了信息资源,有效提高了电子政务应用效能。市电子政务办公平台(OA),共发送市委、政府各类非密公文和会议通知53626件次,发送平台短信通知14173条,报送各类信息13650条。 

  2015年,政府网站累计更新动态信息15300多条,公开发布政府文件、公报等760多件,其他各类政务公开信息622条,提供网上审批事项和查询2300多项,办理回复市长信箱咨询投诉达790多件次,回复率达96%。网站日均访问量超过3万人次,影响力持续扩大。 

  (三)、提升政务服务能力 

  目前,我市政务服务中心建筑总面积2.5万平米,实现了市、区两级共建,按照服务功能分为市场准入、城建规划、便民服务、公共资源交易区。中心机关工作人员52人,驻市级部门28个,审批事项37项、143人;进驻临河区级部门24个,审批事项66项、148人;中介机构12家、22人,市区两级机关及大厅工作人员共365人。办事群众日均流量超2000人次。此外,分设市交警支队车管所、市房屋产权交易登记中心两个分大厅。 

  20155月,中心被列为国家第二批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单位,中心加强四大板块的标准化建设工作:一是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包括:工作岗位标准化,行政审批标准化,办事制度标准化,管理标准化和服务标准化;二是网络标准化建设,包括:网上审批办理标准化,“四级”网络建设标准化,网上政务公开标准化,网上考核管理标准化,网上效能监察标准化;三是机关工作标准化建设,包括:机关内部管理制度标准化和机关党建工作标准化。四是公共资源交易标准化建设,包括: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体制改革标准化,工作流程运行标准化,交易活动全程标准化和交易活动监督管理标准化。 

  全年全市政务服务中心共办理各类审批服务事项124.2万件,同比增长58%,其中:市(区)政务服务中心共办理28.9万件,同比增长15%;市交警支队车管所、市房屋产权交易登记中心两个分大厅共办理36.2万件,同比增长7%;各旗县政务服务中心共办理59.1万件,同比增长197% 

  公共资源交易取得显著成效全年各类进场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累计完成3888项,实现交易总额70.3亿元,节约资金3.6亿元,增值133.13万元,其中:工程建设完成147项,完成交易总额62.32亿元,节约资金3.25亿元;政府采购完成3663批次,实际采购金额2.9亿元,节约资金3463.4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矿业权转出让共完成41宗,面积194.04万平方米,成交价4.98亿元,增值88万元;国有资产产权交易完成37宗,成交总额952.09万元,增值45.13万元。上缴交易服务费821.3万元,其中:建设工程服务费509.4万元,土地、矿业权交易服务费311.9万元。 

  (四)积极推进《条例》各项内容贯彻实施。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内容的发布、更新、完善已趋于制度化和常态化。2015年度各旗县区、市直各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已经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指南》和《目录》专栏公布。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之规定:“各级行政机关应当在每年331日前公布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做好2015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的通知》,各旗县区、市直各部门的公布率都保持较高的水平。涉及教育、医疗、计划生育、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环保、公共交通等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的办事公开年度报告也列入公布行列。 

  新闻发布会,作为正确引导舆论的重要形式。针对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及时召开新闻发布会,做好政策解读和舆情回应。2015我市通过新闻发布会和新闻通报会的形式发布新闻16次。 

  公共查阅点,2015年,巴彦淖尔市档案馆接待利用者3052人次,较去年同期增长近3倍,调阅档案5583/件,80%以上使用了计算机查阅。查阅档案用于解决民生问题占到75%以上,为人民群众解决了诸如产权过户、户口迁移、工龄确认、职称评定、办理退休、落实养老、工伤、独生子女待遇、财产纠纷、法律纠纷等诸多问题,特别是为全市人事档案规范化整理工作,提供了大量原始档案资料。同时,市档案馆为全市第二轮志书修订,兰州大学、内蒙古大学、内蒙古农业大学、内蒙古师范大学等高校师生研究绥西地区抗战历史、水利、农耕文化、河套地区移民历史、知青农垦文化等课题,个人家谱编纂以及巴彦淖尔边防支队展室布展、弘扬总排干精神展厅布展、五原县农耕文化博物馆布展等提供了原始档案资料,档案服务领域越来越宽。 

  图书馆充分发挥全民阅读领航者的作用,围绕优化服务、拓展图书馆信息查阅功能,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活动举办了深入基层进行对外送图书、送光碟惠民服务、邀请市特殊教育学校学生走进图书馆少儿阅览室、开通“超期书刊回家免收滞纳金”还书绿色通道等读者活动。扩大了图书馆的社会影响,提高了图书馆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收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2015年购进两台歌德电子书借阅机并向读者开放,同时实现五楼的无线网络全覆盖,让读者体验了信息化时代崭新的阅读方式,也极大地满足了读者对最新优质图书的阅读需求。通过半年的运行,两台借阅机约有9000种图书被广大读者下载阅读,下载量达38771次,受到了读者的一致欢迎与好评。 

  二、主动公开情况 

  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一)行政权力清单公开 

  按照自治区和市委、政府的统一部署,我市全面启动了市、旗县区和苏木镇三级政府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建设工作。分为3个阶段:第一阶段:政府各部门自行梳理和自行审核阶段。第二阶段:政府法制部门审核确认阶段。第三阶段:政府公布阶段。经过半年多的全面梳理,我市行政权力清单梳理编制工作已全部完成,市本级行政权力清单已于2015626日经市政府第六次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以巴政发【201559号文件在市政府门户网站正式公布。 

  经梳理审核,市本级行政权力共有5650项,其中行政许可159项,行政处罚4586项,行政强制措施92项,行政强制执行34项,行政征收49项,行政确认103项,行政给付22项,行政奖励55项,行政监督检查314项,其他行政权力150项,承接上级下放86项,另外,下放旗县区89项(不计入市本级行政权力事项总数)。 

  (二)财政资金信息公开 

  财政决算和“三公”经费支出公开情况。一是2015826日,经市人大常委会三届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批准市本级2014年财政决算报告。市财政局于831日在市财政局门户网站公开了2014年市本级财政决算情况。公开的内容包括2014年市本级财政决算报告、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及增减变动说明、全市和本级公共财政收支决算表、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表、市本级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表、三公经费分项支出决算统计表。二是2014年部门决算公开情况。在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财政决算报告之后,市财政局于915日批复本级部门决算,并要求各部门要按照公开的相关规定于1010日前全部完成公开工作。要求公开的内容主要部门的主要职责及构成情况说明、三公经费支出细化的说明、收支决算总表、收入决算总表、支出决算总表、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表、公共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新增加公开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表。同时,要求各部门将支出细化到功能分类项类科目,三公经费要细化说明因公出国组团数及人数、公务用车购置及保有量等信息。从目前的上报统计情况来看,市本级67个部门在1031日前分别在市政府门户网站或本部门门户网站全部予以公开。 

  财政预算及“三公”经费安排公开情况。一是加大财政预算和三公经费公开力度。市财政局于20155月在市财政局门户网站财政预决算专栏中公开了2015年财政预算报告及报表,内容包括2015年巴彦淖尔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2015年巴彦淖尔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表、2015年巴彦淖尔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2015年巴彦淖尔市本级“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支出预算全部按支出功能分类细化至项级;二是细化部门预算(含三公经费)公开范围。市本级各部门在政府政务信息网或各部门门户网站上公开2015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经费并附公开的相关文字说明,截止目前,市本级69个部门已全部公开。公开内容包括“2015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表”、“2015年度收入预算表”、“2015年度支出预算表(资金来源)”、“2015年度支出预算表(支出项目)”、“2015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表”、 “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表”,并细化至项级科目;三是督促旗县区做好预算及“三公”经费公开工作。巴彦淖尔市七个旗县区(磴口县、杭锦后旗、临河区、五原县、乌拉特前旗、乌拉特后旗、巴彦淖尔市经济开发区)都在各旗县区政府网站公开2015年财政预算报告及报表。七个旗县已按支出功能分类细化至项级,截止到目前全部公开。公开“三公”经费总预算全部公开。 

  积极开展地方预决算公开情况专项检查。按照要求,对所属6个旗县(市本级和临河区由自治区财政监督监察局检查)的政府预决算公开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面达到100%6个旗县财政部门负责对本辖区内各部门的预决算公开情况进行了检查,共涉及881个部门2015年预算公开情况和874个部门2014年的决算公开情况,检查面也达到了100%。经初步汇总,在同级政府或财政部门门户网站上设立专栏公开政府预算信息共计6个旗县区,公开率达100%。在同级政府或财政部门门户网站上设立专栏公开政府决算信息共计6个旗县区,公开率达100%。在政府门户网站、部门门户网站上公开部门预算信息的单位870家,公开率为98.75%,公开部门决算信息的单位863家,公开率为98.74% 

  (三)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 

  目前,对涉及公共资源交易的建设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的所有招投标信息全面公开,包括公共资源交易各类工作动态、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企业及中介机构不良信息查询、违规专家通报等信息。2015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共发布各类招投标信息2178条。 

  市住建委,一是每月定期公开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特别是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信息和保障性住房分配信息,上报保障性安居工程开工情况、基本建成情况、签订协议情况、分配入住情况等,截止201511月,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实际开工25076套,开工率100%。其中,公共租赁住房开工4516(3000套长期租赁),开工率100%;城市棚户区改造开工17249套,开工率100%;垦区危旧房改造开工建设3311户,开工率100%。二是每月公开住房公积金归集、贷款、提取等情况,在全市范围内进行公开,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截止11月,全市住房公积金共归集资金12.9亿元,发放贷款3075户、7.96亿元,提取公积金11.74亿元,累计提取25.78亿元。三是全面做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补助奖励政策和标准、补偿方案、标准、补偿结果等。四是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招投标管理、施工管理、质量安全检查、验收等项目信息的公开工作,将项目进展情况、招投标管理、质量安全检查等情况以信息的形式上报信息处,并在市住建委网站予以公布。2014年,12项工程评为自治区“草原杯”和优质样板工程,23项工程审定为市级优良和样板工程;2015年共监督房屋建筑工程72项,下发监督检查记录847份,下发整改通知单6份,停工整改通知单12份;完成了两次大规模建筑市场、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大检查,两次共检查78个项目。对18个项目下发建筑市场综合执法检查停工整改通知单,对36个项目下发建筑市场综合执法检查限期整改通知单。 

  市国土局,2015年土地供应计划于201547日在中国土地市场网公布实施,发布出让公告104个,发布成交公示142个,公布供应结果142个。从2015年开始,土地整治项目施工招投标统一由各旗县区国土资源局在自治区交易平台进行公开招投标,规划设计和监理招投标由各旗县区国土资源局在本市或本县交易大厅进行公开招投标;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等信息由各旗县区国土资源局在中国招标与采购网上进行公开。 

  (四)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 

  市发改委通过《发改动态》、门户网站按月、按季发布重大建设项目的审批、核准和备案信息。 

  市交通局在公路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方面,对新开工的公路建设项目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公开招标。招标公告、公示信息严格执行国家、自治区要求,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内蒙古自治区招投标网、内蒙古交通运输厅门户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四家网站上同步进行发布。 

  (五)公共服务信息公开 

  卫计委,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健全信息公开目录,将医疗服务、价格、收费等信息及时上墙公示,方便了患者查询和监督。 

  全市新农合参合率达到99.88%,人均筹资标准达到500元,制定和下发了《巴彦淖尔市新农合2015年市级补偿方案》和《2015年大病商业补充保险实施办法》。积极推进疾病应急救助工作和提高重大疾病补偿水平,探索了支付方式改革,开展了新农合筹资和换发居民健康卡工作。截止目前,新农合共补助患者1396664人次,补助金额31321万元,其中补助住院患者96159人次,补助金额28183.88万元,补助门诊患者1293480人次,补助金额2295.92万元,补助孕产妇3853人次,补助金额195.15万元,补助慢性病患者3172人次,补助金额346.05万元。商业保险补助大病患者1470人次,补助金额395.42万元,补助意外伤害患者315人次,补助金额88.57万元。疾病救助患者14人次,救助医疗费用14万元。 

  全市传染病发病率为291.63/10,较去年同期下降1.52%,重点强化了布病、结核病防控,有效处置了3起布病疫情和1起鼠间鼠疫疫情,有效的控制了乌前旗麻疹散发疫情。加大了布病宣教、筛查等综合防控工作。圆满完成了鼠疫、艾滋病、地方病、慢性病等疾病监测任务。 

  社保,12月底,全市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各类人员达858300人。其中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为202552人;职工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61350万元;纳入社会化管理的企业离退休人员108536人,养老金支出240798万元;参加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547212(其中:领取养老金人数为179242),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收入34142万元,居民养老金支出22996万元。滚存结余养老保险基金130727万元,其中:结余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基金61614万元,结余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69113万元。 

  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的各类人员638200人。其中: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217019人,参加居民医疗保险421181人。医疗保险费基金收入106326万元,其中:城镇职工医保基金收入86612万元,居民医保基金收入19714万元;支付医疗保险待遇83265万元,其中:职工医保支付67536万元,居民医保支付15729万元。滚存结余医疗保险基金76964万元,其中:职工医保结余58067万元,居民医保结余18897万元。 

  参加工伤保险的各类企事业单位职工151806人;工伤保险基金收入6607万元,支付工伤保险待遇3889万元。滚存结余工伤保险基金13929万元。 

  参加生育保险的企事业单位职工148016人,生育保险基金收入1994万元;支付生育保险待遇1231万元。滚存结余生育保险基金3342万元。 

  民政,充分利用低保长期公示栏公开。目前,全市7个旗县区、59个苏木乡镇、650个村委、108个社区全部建立了低保长期公示栏。通过长期公示制度的逐步完善,促进了城乡低保的规范化管理,严格了申请、审核、审批程序,夯实了动态管理机制,规范了资金发放管理,提高了举报投诉查处力度,使我市城乡低保工作实现了阳光操作,呈现出良好、健康的运行状态。 

  充分利用巴彦淖尔市民政信息网公开。在网页上设置了机构职能、机关制度、网上信访、民政要闻等15个板块,将局长信箱、举报联系电话、各科室的工作职责、各项工作流程、外来人员办事程序、具体办结时限和结果、“三公经费”等进行全面公开。及时将城乡低保标准、五保供养标准、孤儿供养标准、城镇“三无”人员供养标准进行公示。 

  充分利用报纸公开。定期制作民政专版,全方位的公开民政工作动态、业务知识、政策法规。同时,将城乡低保标准、五保供养标准、孤儿供养和城镇“三无”人员供养标准等老百姓关心的民生指标在网络公示的基础在报纸上同步进行公示,扩大公示范围。 

  (六)环境保护信息公开 

  市环保局,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新闻发布会等渠道,主动公开信息3万余条,内容涵括系统机构设施、工作人员基本情况、人事变动等政务信息、行政审批公开、政府采购招标公开、污染源监督性监测信息公开、环境友好型社区和学校信息公开、全市环境质量状况公报、环境质量标准和法律法规更新等。除此之外,还在污染源环境监管栏中专门公开污染防治、行政处罚等涉及污染源监管信息,不断加大了对外信息公开的力度,确保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在门户网站实时公开国控污染源和城市空气主要污染物浓度及AQI指数,并要求各旗县区实时公开相关数据。推进水环境质量信息公开,定期公开考核断面、地表水水质监测数据。推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实现了环评受理、审批和验收全过程公开。及时主动公开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严格按照国家环保部《关于加强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环发〔201574号)文要求,设立专门公开栏并公布重点污染源基本信息、污染源监测、总量控制、污染防治、排污费征收、监察执法、行政处罚和环境应急信息,督促企业进行污染源监管和自信监测信息公开。分别与巴彦淖尔市电视台和巴彦淖尔日报社联合创办“走近环保”和“聚焦环保”专题、专栏,定期公开各类环境信息,组织开展新闻发布会、重点污染源治理通报会等,向社会公开环保工作,有效引导社会舆论,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及时为群众解决各类环境问题。  

  (七)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 

  市食品药品监督和工商行政管理局充分发挥巴彦淖尔市食品药品监督和工商行政管理局门户网站、企业信用体系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平台、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信息公开主渠道作用,不断改进方法,丰富内容,全面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把政府信息公开融入日常监管工作中,促进公众、企业、监管部门共同防范食品药品安全风险。2015年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的要求,对门户网站进一步完善,门户网站增设了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办事指南、企业之窗等栏目,增加了普及食品、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等安全知识等方面的内容。同时,为满足社会各界需求,采用电子显示屏公示、编印食品药品安全简报、上传文件到门户网站等其他辅助方式公开政府信息。较好地满足了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对食品药品监管知识、信息的了解和需求。加强党在食品药品安全方面方针政策的宣传,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等重大活动、重大部署的宣传。深入开展药品安全宣传月、食品安全宣传周,积极开展食品药品“法律六进”活动,全年发放宣传资料10万余份,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参与食品安全监管的良好氛围。今年,局主要领导和有关业务科室队负责人多次《行风热线》栏目访谈,宣讲食品药品安全知识,现场解答听众反映的涉及食品药品安全方面的热点问题、并对有关问题的调查处理情况事后向电台和当事人进行了电话回复。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和《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2010版)、《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食品生产许可证申报材料审查及处理准则(试行)》等规定,对 95家符合发证(换证、)条件的企业,报内蒙古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同意,发放食品生产许可证,并在巴彦淖尔市食品药品监督和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站上进行了公示。 

  在行政处罚方面,在企业信用体系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平台上公开一般案件信息393件,公开率为99.24% 

  今年共公示消费警示和监督抽检信息2件。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全市2015年共发生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44例。从告知形式看,形成了政府信息告知书、非本机关政府信息告知书、政府信息不存在告知书、政府信息不予公开告知书等告知形式。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度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而产生的收费。 

  五、复议、诉讼和申诉举报等情况 

  2015年度因政府信息公开产生的行政复议案1例,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产生的行政诉讼案。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5年,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制约我市政务公开工作的一些问题依然存在:一是工作基础需进一步夯实。目前,全市旗县区一级政府尚无政务公开工作的专门机构,专职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严重短缺,绝大多数是兼职人员,且人员经常变动,容易造成工作脱节。二是工作发展还不平衡。部分旗县区、市直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到位,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对滞后。三是公开内容需进一步深化,公开形式需进一步优化,信息公开的有效性、便民性需进一步提高。四是长效工作机制需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考核和监督评议等工作仍需加强。 

  2016年将以 “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为指针,紧紧抓住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推进政府权力清单、公开行政权力,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公开,不断加强公共资源配置、公共服务、公共监管等信息公开。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完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以及保存备查等各个环节。提升依申请公开服务能力,畅通受理渠道,完善工作机制,提高工作效率,方便公众申请。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进一步完善各级政府网站功能,加强政府信息上网发布工作,拓展政府网站互动功能,完善服务功能。不断丰富信息公开渠道,积极探索利用政务微博微信等新媒体的信息发布和互动交流功能。加强制度建设和基础建设。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培训,使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制度化、规范化。